台灣為甚麼沒有廉政公署(ICAC)

 

簡介ICAC

ICAC這個名詞對於鮮少接觸香港電影或戲劇的台灣人來講,是絕對陌生的,ICAC是簡稱,原名為Independent Commission Against Corruption,中文統稱為廉政公署Wiki, 2009)。簡單來說,他是專門打擊貪污犯罪的組織,也是香港的特產,之後有些國家也以ICAC為打擊貪污的組織名稱,它完全獨立於現有的警政系統之外,直接向該地區的最高行政長官負責,在香港主權為移交前是總督,移交之後是特首(香港特區政府首長),也因為ICAC的存在,香港成為全球公務員最廉潔的城市。

ICAC的成立

看過劉德華主演的雷洛傳就知道,在60-70年代的香港是個警察公開收黑錢的時代,在貪污如此腐敗和嚴重的地區,是與非早就沒有既定的標準,在《金錢帝國》這部片中更是可見一斑,在這樣一個環境下的香港,廉政公署的成立就是為了改善當時警務人員嚴重貪污的風氣,雖然當時香港警隊有成立所謂「反貪污部」,但是由於反貪污部是隸屬於香港警隊之下的一個單位,要肅清香港警隊的貪污行為根本就是不可能事情,所以不少警員也對貪污妥協,而導致他們陸續加入這個龐大的貪污行列之中。

當時的香港警察,十個有九個都有貪污,要改正這樣的社會風氣可以說是難如登天,以至於ICAC成立之初,根本不被民眾看好,但也由於ICAC是獨立的公務員體系,直接像當時的港督負責,所以有辦法可與警政體系對抗,但是對抗的結果卻是引發了一連串的警廉衝突,造成警察與廉政體系有心結。警廉衝突爆發後,香港政府頒布法令,特赦於197711日前曾經貪污而未被檢控的政府公務員,此波的警廉衝突才得以平息。

 

廉政的維持是一個多麼難的目標,ICAC成立至今,廉政專員(ICAC最高長官)已成為香港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之一,執法成效也是大家有目共睹,香港政府為了減低香港公務員的貪污機率,給予公務員的待遇並不低,在一個國家中,公務員應屬於國家中上層水平的人口,國家應給予公務員該有的生活水平,致使公務員生活不虞匱乏,才有辦法為國家與人民服務,除此之外,並且要提昇公務人員的行政效率,也改善民眾隊愚公物人員的觀感。

 

為甚麼台灣沒有ICAC

香港有ICAC的存在,但是台灣沒有,主要的原因在於香港與台灣本身的擁有的條件有所不同。以香港來說,香港本身是英國的殖民地,警務人員的貪污已成一種風氣,而ICAC的成立就是因為葛柏案的爆發,總警司葛柏被發現,擁有的財富高達四百多萬港幣,因此懷疑是從貪污所得,於是展開調查。但是葛柏居然於調查期間輕易逃回英國,之後於1974年成立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,接手警務部門之反貪污工作,而ICAC的第一件大案就是轟動一時的葛柏案。

反貪污的工作執行不易,整個反貪污部門除了本身必須具備高執行力之外,還必須被配合強而有力的執法權力,但是擁有高度執法權力的同時,亦不能因此而濫權,所以此部門人員必須有專業的操守,杜絕外界的威脅與誘惑,由此可知,香港得以成為世界上最廉潔的城市,實是得來不易。

在香港貪污罪嚴重的時期,台灣的政治卻是戒嚴時期,在蔣中正領導時期的台灣,貪污跟香港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,講句實在的,如果貪污被抓到,那就直接拖出去槍斃了吧!兩蔣時期幾乎都是如此,天大的事情,鬧到總統那,那也就平息了,而在蔣經國任總統期間,亦嘗試改組現今的調查局,專門查緝政府部門的貪污情事,所以兩蔣時期幾乎很少貪污事件。這樣的情況似乎只到兩蔣時期就接近尾聲,簡單的一句話就是「上樑不正下樑歪」,如果香港連總督/特首也在貪污,那就算成立ICAC也沒用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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